普通合伙企业属于什么类型(普通合伙企业)

发布时间:2023-05-07 03:00:22 编辑: 来源:
导读 大家好,小讯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普通合伙企业属于什么类型,普通合伙企业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1、有二个以上...

大家好,小讯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普通合伙企业属于什么类型,普通合伙企业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1、有二个以上合伙人。

2、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,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。

3、合伙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
4、国有独资公司、国有企业、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。

5、注意: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数没有上限。

6、2、有书面合伙协议。

7、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最重要的法律文件,也是确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。

8、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,以书面形式订立。

9、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、盖章后生效。

10、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,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;但是,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
11、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,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。

12、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,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。

13、不愿通过协商、调解解决或者协商、调解不成的,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,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。

14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,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15、3、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。

16、合伙人可以用货币、实物、知识产权、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,也可以用劳务出资。

17、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,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,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。

18、注意:①用劳务作为出资是合伙企业特有的规定,并且只有对普通合伙人才适用。

19、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,应当依法办理。

20、4、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。

21、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“普通合伙”字样。

22、5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23、 申请登记合伙企业,只要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,应予当场登记,发给营业执照。

24、不能当场登记的,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,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。

25、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,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。

26、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,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,领取营业执照。

27、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,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,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;逾期不登记的,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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