担保物权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(担保物权是什么意思)

发布时间:2023-03-19 01:00:51 编辑: 来源:
导读 大家好,小讯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担保物权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,担保物权是什么意思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1、对

大家好,小讯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担保物权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,担保物权是什么意思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1、对于担保物权相信很多的人都是有一定的了解的,担保物权是传统民法上典型的物权形式,担保物权的目的的确保债务履行。

2、那么,担保物权人是什么意思呢?担保物权的特征又有哪些呢?今天,小编就来给大家说一说这些方面的知识,以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担保物权人一、担保物权人是什么意思担保物权人:是指第三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债务的履行,将自己财产设定担保,当债务不能履行的时候,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的个人。

3、想要成为担保物权人,必须要向债务人提供一定的资金帮助,同时债务人也提供了具有一定价值的担保物做担保。

4、满足上述2个条件即可成为担保物权人。

5、二、担保物权的特征目的特殊: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。

6、担保物权的设立,是为了保证主债债务的履行,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,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。

7、我国物权法规定,设立担保物权,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。

8、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。

9、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,担保合同无效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10、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,债务人、担保人、债权人有过错的,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

11、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、违约金、损害赔偿金、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。

12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。

13、2、对象特殊: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。

14、担保物权的标的物,必须是特定物(抵押物可以为不动产,质权、留置权则为动产),否则就无从由其价值中优先受清偿。

15、这里的特定,应解释为在担保物权的实行之时是特定的。

16、所以,于将来实行之时为特定的标的物上设定担保物权仍然有效,如以流动仓库中的货物为质权标的物。

17、第三人提供担保,未经其书面同意,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,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。

18、3、内容特殊: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,属于物权的一种,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。

19、所不同的是,一般物权以对标的物实体的占有、使用、收益、处分为目的;而担保物权则以标的物的价值确保债权的清偿为目的,以就标的物取得一定的价值为内容。

20、担保期间,担保财产毁损、灭失或者被征收等,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、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。

21、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,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、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。

22、4、性质特殊: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。

23、所谓从属性,是指担保物权以主债的成立为前提,随主债的转移而转移,并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。

24、例如,抵押权人就债权的处分必须及于抵押权,抵押权人不得将抵押权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债权;也不得将债权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抵押权;更不得将债权与抵押权分别让与两人。

25、所谓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,是指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。

26、这体现在:债权一部分消灭,如清偿、让与,债权人仍就未清偿债权部分对担保物全部行使权利;担保物一部分灭失,残存部分仍担保债权全部;分期履行的债权,已届履行期的部分未履行时,债权人就全部担保物有优先受偿权。

27、担保物权设定后,担保物价格上涨,债务人就无权要求减少担保物;反之,担保物价格下跌,债务人也无提供补充担保的义务。

28、综上所述,我们可以知道:第三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债务的履行,将自己财产设定担保,当债务不能履行的时候,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的个人就是担保物权人。

29、如果大家还有其它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,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,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。

30、延伸阅读: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的消灭条件 什么是担保物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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