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案件不服二审判决后怎么办(民事案件)

发布时间:2023-06-06 14:50:30 编辑: 来源:
导读 关于民事案件不服二审判决后怎么办,民事案件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,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1、人...

关于民事案件不服二审判决后怎么办,民事案件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,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1、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 案件受理费  离婚案件  每件50元至300元  涉及财产分割,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.5%交纳 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 每件100元至500元  涉及损害赔偿,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1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
2、  其他非财产案件  每件50元至100元  劳动争议案件  每件10元 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 每件500元至1000元  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 商标、专利、海事行政案件  每件交纳100元  其他行政案件  每件交纳50元 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  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 财产案件收费(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照右侧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) 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  每件交纳50元; 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 按照2.5%交纳 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 按照2%交纳 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 按照1.5%交纳 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1%交纳 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.9%交纳 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.8%交纳 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.7%交纳 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.6%交纳 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.5%交纳  申请费 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、调解书,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,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,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、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,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 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  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  每件交纳50元 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 按照1.5%交纳 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1%交纳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.5%交纳 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.1%交纳 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,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,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,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。

3、  申请保全措施的,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  每件交纳30元 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 按照1%交纳  超过1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.5%交纳  但是,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。

4、  依法申请支付令的 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/3交纳  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  每件交纳100元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  每件交纳400元  破产案件 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,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  但是,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 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  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 申请海事强制令的  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 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  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 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  每件交纳1000元  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  每件交纳1000元  其他 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,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,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 被告提起反诉、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,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,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依照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,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。

本文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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