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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协议

发布时间:2025-02-22 18:59:38来源:

《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协议》

在公司运营过程中,有时会遇到一种特殊的情况: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分离。这种情况下,名义股东虽然被登记为公司的股东,但并不享有或承担实际的股东权利和义务;而实际股东则拥有这些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,但其身份并未被公开。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,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透明度,特此制定本协议。

一、定义

1. 名义股东:指在公司注册文件中被列为股东,但不参与公司日常管理,也不享有实际股东权益的人。

2. 实际股东:指实际出资并享受公司经营成果的人,尽管其名字可能未出现在公司正式文件上。

二、权利与义务

1. 名义股东应按照实际股东的要求,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行使股东权利,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股东大会、签署相关决议等。

2. 实际股东有权获取公司分红、参与重大决策,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。

3. 双方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公司的重要事项,如股权转让、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,必须事先取得对方同意。

三、保密条款

双方承诺,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,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及有关公司运营的信息,以保护双方利益和公司的商业秘密。

四、争议解决

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,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时,可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
五、其他

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至双方约定终止之日止。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,并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。

本协议旨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,促进公司健康发展。希望双方能够遵守协议规定,共同推动公司向前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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